腦性癱瘓如何分類?
腦性癱瘓如何分類?
腦性癱瘓綜合征分為四大類:痙攣型,手足徐動型,共濟失調型,以及混合型。
痙攣型綜合征發生于大約70%的病例中。痙攣是由于上運動神經元受累引起的,可以較輕或嚴重影響運動功能。綜合征可以產生偏癱,截癱,四肢癱瘓,兩側癱。
受累肢體通常發育不良并且表現深反射增強和肌張力高,無力,攣縮傾向。有特征性的剪刀狀步態和足尖走。在輕度受累的兒童中,可能僅僅有某些活動受損(如跑步)。伴隨四肢癱瘓,常見有與皮質延髓相關的口,舌,腭運動的損傷,結果構音不良。
手足徐動或運動障礙綜合征發生于大約20%的病例中,是基底節受累的結果。緩慢,扭動,無意識的動作可能影響四肢(手足徐動)或肢體近端部分和軀干(張力障礙型);可以發生突然,急促,大幅度的動作(舞蹈病型)。動作隨情緒緊張而增加,睡眠時消失。存在嚴重的構音困難。
共濟失調型綜合征發生在大約10%的病例中,是由于小腦或其傳導通路受累所致。虛弱,協調不良,意向性震顫產生的不穩定,蹣跚步態,快速精細運動困難。
混合型是常見的---最多見的,痙攣型和手足徐動型;較少見的,共濟失調型和手足徐動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