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兒病毒性心肌炎臨床診斷標準
小兒病毒性心肌炎臨床診斷標準
在1999年昆明全國小兒心肌炎、心肌病學術會議制訂的《小兒病毒性心肌炎診斷標準》如下:
1、臨床指標:
(1)有心功能不全、心源性休克或心腦綜合征;
(2)心臟擴大(X線或超聲心動圖檢查有1項陽性);
(3)心電圖以R波為主的2個或2個以上導聯有改變;
(4)ST-T段改變持續4天以上伴動態變化,竇房傳導阻滯、房室傳導阻滯、完全性左右束支傳導阻滯、成聯律及多形、多源、成對并行性期前收縮,非房室結及房性折返引起的異位性心動過速、低電壓(新生兒除外)及異常Q波等;
(4)CK-MB升高或心肌肌鈣蛋白(cTnI或cTnT)陽性。
2、病原學診斷依據:
(1)分離到病毒;
(2)病程早期用病毒的核酸探針查到病毒核酸;
(3)特異性病毒抗體陽性。
有以下之一,結合臨床可考慮心肌炎系病毒引起:
(1)自患兒糞便中、咽拭子或血液分離到病毒,且恢復期血清同型抗體滴度較第1份升高或降低4倍以上;
(2)病程早期特異性IgM抗體陽性;
(3)用病毒核酸探針自患兒血清中查到病毒核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