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壞死的治療
骨壞死的治療
骨壞死的治療目的是預防骨崩塌和其后發生畸形。因此,有效的治療取決于早期診斷(在Ⅱ期或更早期)。讓病人的患側停止荷重4~8周,用止痛劑減輕疼痛。不幸的是不同階段病人的髖骨存活率僅13%~35%,但如股骨頭受累范圍≤15%,則預后較好。近有報道用脈沖電磁場治療已獲得了可喜的結果。此技術的有效性仍待進一步研究。
骨壞死的早期或可逆性的階段,可采用下列幾種外科手術方法以阻止疾病進展。
(1)股骨頭中心減壓術,其機制可能通過緩解骨質內壓力增高,血管內血流灌注可獲改善,從而阻止骨壞死進展,手術有效率在47%~88%(I~Ⅳ期病變)。
(2)血管化腓骨移植(Vascularized fibula grafting)于股骨頭手術,已有幾篇成功的報道。對于第Ⅱ一Ⅳ期病變的病人,髖骨5年存活率可達81%~89%,故本治療方法已在推廣應用中。在骨壞死不可逆階段V~Ⅵ期患者手術治療目的是恢復關節功能和緩解疼痛。由于全髖關節成形術(置換術)的高度有效性與相對安全性,現已普遍開展此項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