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壞死的康復
原標題:骨壞死的康復。
隨著醫學理念轉移,臨床治療不能滿足殘障病人重返社會的需求,醫學領域的拓寬,人們對健康問題的高度重視,逐漸形成了獨立的學科--骨科康復學(包括骨壞死康復)。骨科康復學在骨壞死治療全過程中,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現代骨科創始人Nicholas Andry于1 741年創建o~hopaedics一詞,意指將一個畸形的兒童恢復正常。這種做法,正是骨科與康復最早結合的思維,骨科醫師所從事的工作,是治療肌肉、骨骼系統損傷與疾病。骨科康復學的基本原則是預防為主,功能鍛煉,整體康復,重返社會。對于骨壞死的康復治療也應遵循這一原則,不能消極地等待壞死骨畸形,關節功能障礙產生之后,要強調早期診斷,功能評定,制定合理的康復方案,防止或阻止壞死骨殘障,重點放在疾病的功能障礙改善上,訓練患者利用潛在、殘余的能力用各種輔助裝置以達到最有利的狀態,通過康復醫學的介入實現使患者的生活質量在原有基礎上得到進一步提高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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