穴位給藥的原則
穴位給藥的原則
穴位給藥的原則主要有謹守病機,辨證論治;精選要穴;選擇適當溶劑和賦形劑。
(1)謹守病機,辨證論治。要明確其病因、病位、證候、臟腑、氣血虛實的變化。正如吳師機《理渝拼文》所說:用膏之法有五:一審陰陽,二審察四時五行,三求病機,四度病情,五辨病形。精于五者,方可辨證分明,以膏統治百病。
(2)精選要穴。吳師機在《理湍拼文》申說,若臟腑病,則視病所在,上貼心口,中貼臍眼,下貼丹田,或兼貼心俞與心口對,命門與臍眼對,足心與丹田應。若病在經循其經而取之。
(3)選擇適當溶劑和賦形劑。選擇適當的溶劑,有利于充分發揮藥效。油類的優點在于柔軟、滑潤、保持濕潤時間長,易于被皮膚吸收;醋可起解毒、化淤、止痛和緩解烈藥之藥性的作用;酒具有行氣、通絡、消腫、止痛及激發藥性之功等。臨床上應根據病情、用藥情況,適當選用溶劑和賦形劑,以便更好地發揮藥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