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丙型肝炎患者的治療
特殊丙型肝炎患者的治療
1.兒童和老年人:有關兒童慢性丙型肝炎的治療經驗尚不充分。初步臨床研究結果顯示,IFNα單一治療的SVR率似高于成人,對藥物的耐受性也較好。65歲或70歲以上的老年患者原則上也應進行抗病毒治療,但一般對治療的耐受性較差。因此,應根據患者的年齡、對藥物的耐受性、并發癥(如高血壓、冠心病等)及患者的意愿等因素全面衡量,以決定是否給予抗病毒治療。
2.酗酒及吸毒者:慢性酒精中毒及吸毒可能促進HCV復制,加劇肝損害,從而加速發展為肝硬化甚至HCC的進程。由于酗酒及吸毒患者對于抗病毒治療的依從性、耐受性和SVR率均較低,因此,治療丙型肝炎必須同時戒酒及戒毒。
3.合并HBV或HIV感染者:合并HBV感染會加速慢性丙型肝炎向肝硬化或HCC的進展。對于HCV RNA陽性/HBV DNA陰性者,先給予抗-HCV治療;對于兩種病毒均呈活動性復制者,建議首先以IFNα加利巴韋林清除HCV,對于治療后HBV DNA仍持續陽性者可再給予抗-HBV治療。對此類患者的治療尚需進行深入研究,以確定最佳治療方案。
合并HIV感染也可加速慢性丙型肝炎的進展,抗-HCV治療主要取決于患者的CD4+細胞計數和肝組織的纖維化分期。免疫功能正常、尚無即刻進行高活性抗逆轉錄病毒治療(HAART)指征者,應首先治療HCV感染;正在接受HAART治療、肝纖維化呈S2或S3的患者,需同時給予抗-HCV治療;但要特別注意觀察利巴韋林與抗-HIV核苷類似物相互作用的可能性,包括乳酸酸中毒等。對于嚴重免疫抑制者(CD4+陽性淋巴細胞<2×108/L),應首先給予抗-HIV治療,待免疫功能重建后,再考慮抗-HCV治療。
4.慢性腎功能衰竭:對于慢性丙型肝炎伴有腎功能衰竭且未接受透析者,不應進行抗病毒治療。已接受透析且組織病理學上尚無肝硬化的患者(特別是準備行腎移植的患者),可單用IFNα治療(應注意在透析后給藥)。由于腎功能不全的患者可發生嚴重溶血,因此,一般不應用利巴韋林聯合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