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型再障的國外療效標準
重型再障的國外療效標準 1976年Camitta制定的標準: (1)完全緩解:所有血細胞恢復正常水平。 (2)部分緩解:患者不須輸血,血象有改善,血象和骨髓象均不符合重型再障診斷標準。 再障的預后依分型、骨髓衰竭程度、病人年齡及治療早晚而定。重型再障近年來已有多種治療方法,總的效果還不夠滿意,約1/3~1/2病人于數月至1年內死亡。死亡原因主要為感染和出血,尤其是腦出血。慢性再障治療后約有80%的病人病情緩解,但仍有不少病人病情遷延不愈,少數病人能完全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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